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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石潭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 2016-11-19 00:00   来源:清新区石潭镇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2016年清远市清新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火灾形势高度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采取夯实消防基础与火灾防控现实斗争相结合方式,扎实开展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设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确保冬防期间全镇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的顺利完成,特成立2016年石潭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胡建洪  镇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禤志军  镇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陈传明  副镇长
    成  员:刘劲伟  党政办主任
            苏永生  经济办主任
            李志秋  社事办主任
            孙桂生  农业办主任
            陈建彬  生态环境保护办主任、国土所所长
            徐家星  财政所所长
            欧仕彬  城监中队队长
            江绍祥  人社所负责人
            毛志宁  工商所所长
            温永杰  交警中队队长
            李炜聪  供电所所长
            陈卫东  物业站站长
            陈盛强  林业站站长
            庄贤秋  卫生院院长
            郑国标  中心校校长
            蒋锡西  自来水厂经理
            罗海建  派出所副所长
            陈锋华  镇专职消防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专职消防队,由陈锋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联系工作,联系电话/传真:5623119。
     三、治理内容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严格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规定》(粤办﹝2016﹞96号)和《广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粤府办﹝2016﹞10号)文件精神,落实政府部门、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
    1、加强监管机制建设。各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对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组织领导和监管服务。冬防期间,镇工作领导小组将对辖区内的超市、小工厂、煤气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至少开展一次消防监督管理,并每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实施服务指导,并逐一建立台账。
    2、加强自防自救能力。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重点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一次灭火器、消防水管等消防设施,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通过自查自检、宣传教育、应急演练等提高单位自防自救水平。
   (二)建设工程。
    在冬防期间摸清辖区内建设工程存在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对排查出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坚持政府牵头、部门联动、依法监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采取行之有效的治理措施,确保建设工程现场消防安全。
    1、全面排查摸底。在11月30日前,组织国土、规划、安监、工商、消防等部门,对未取得消防审核或设计备案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和未经消防验收或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摸清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帐。
    2、开展在建工程集中整治。对未取得消防审核或设计备案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和未经消防验收或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责令限期整改,采取“理顺一批、整治一批”的措施分类整治。
    3、整治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施工现场应设有宽度不少于4米的消防车通道,要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办公场所和人员宿舍严禁设置在施工建筑内,与施工作业区防火间距应满足防火规范要求。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用油,严禁违规动用明火和使用电气焊,严格审批环节。
    4、治理建筑用材。对临时用房建筑材料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要求的,依法给予临时查封,提请住建部门依法责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情节严重的,提请安监等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机关依法暂扣或吊销建筑施工安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完善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开展防火检测和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消防安全。国土、规划、安监、工商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定期排查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要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全部落实整改完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严查严管严治高压态势。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即组织开展治理。
    (二)强化督导检查。
    各单位、企业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对排查中发现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企业,我镇将定期、分行业加强暗访督导;对进展较慢、工作不力的单位,将实行约谈督办;因工作不到位、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长期治理。
    此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均是我镇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整治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要坚持长期抓、抓长期,分阶段逐步解决问题。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于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到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各企业要将排查摸底台账汇总后于2017年2月23日前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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